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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亚莉:深化改革 释放创新活力

发布日期:2015-01-26

深化改革  释放创新活力 

——以市场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之一 

省参事室课题组

    调研组成员 :汪梦军 梁亚莉 杨海涛 周祖安 朱喜安 胡放之  南金德

    执      笔 :梁亚莉   

创新驱动是转型升级的一个根本着力点。在当前形势下,加快形成以创新为核心的全新发展动力,尤其具有紧迫性。

一、将着力点放到释放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上来

我们调研的企业几乎全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它们多由民间发明家创办,由于紧贴市场,产品开发能力极强。往往一个重大技术的创新突破,能连锁开发出一个全新的产品群,并大多已进入到厚积薄发的高成长性阶段,完全可能成为创新驱动的新兴产业增长点。

这些企业很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湖北历来以科技创新资源雄厚著称,但人们容易看到的往往是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力量。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在民间同样有着巨大的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地使这支民间创新力量的活力充分迸发,让其产业化的巨大潜力快速转化,无疑将是湖北加快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支撑!

从这个角度来研究问题,就会发现,尽管我省不断加大力度促进创新驱动并取得了成效。但大批民营创新主体依然步履艰难。一是创新成果大多经历过种种非议。一些创新发明获得到国家发明专利甚至主持制定了国家标准后,仍然继续遭遇“无视”。二是大多经历过“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尴尬。三是在产业化中的困难“求助无门”。四是创新产品推广艰难。

民营企业的境况是对我们环境和机制最直接的检验。企业成长艰难固然有其自身的因素。大多数发明家都难以同时也是企业家、金融家、活动家,在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局限和困难是必然的,它需要更多的管理营运人才和资本土地等资源进行整合配置,这无疑是从研发到产业、从技术到市场的“惊险一跃”。既然我们不可能要求创新者都是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完人,就必须在营造一个能更有效地优化配置各种要素、帮助创新主体顺利成长,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力的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从这个意义上讲,体制机制更具有根本性。

二、关键在于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研究表明,决定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一个企业高新技术发展状况的最主要的因素,不是物质资本的数量和质量,而是与人力资本潜力发挥相关的经济组织结构和文化传统等社会因素。日本“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赶超美国时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在自主创新时代却惨败于美国。为什么?要害在于政府主导的模式支持了重点却忽视甚至压制了“个人创造力的发挥”;而美国“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模式则是立足于激发民间创造力“千军万马各显神通”,结果成功概率和效率更高。我们熟知的一些开创性、革命性的重大创新甚至是大学生在“车库”里完成的。

这个比较对我们仍有极强的现实性。为什么政府下了那么大的力气促进创新转化和发展新兴产业,但多数创新主体却依然步履维艰,成长缓慢?恐怕根源还是在于政府主导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我们习惯于以搞项目的方式集中财力重点支持重点机构,而忽视了最大限度调动全社会“千军万马”的创造力。这种机制,在过去产业技术成熟、需求巨大,只需要集中配置资源建设的“赶超”时期是非常有效的。但在创新驱动阶段,政府不可能准确预知和明确计划在哪些方面、以什么路径突破,一切要靠创新主体不断探索时,当然是社会“千军万马各显神通”的成功率更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主导的弊端就凸显出来了。

第一,它自上而下、“点对点”的模式,很难形成高效的“发现”机制,充分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政府主导往往是“制订一个目标、形成一套政策、筹集一笔资金、主抓一批项目”的点对点支持、这与创新经济着眼于调动“千军万马”、着力于敏锐地“发现”、“培育”创新主体由小做大的特点是不适应的,因而常常出现“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现象。

第二,它“政府本位”而非“企业本位”的思维和工作惯性,很难为创新者提供应有的服务。“审批式”的工作惯性,以及与之相应的种种门户之见、知识局限、求大求全的思维惯性,常常使那些真正具有颠覆性的创新技术、项目被忽视。资源配置掌握在部门少数人手里,更容易滋长种种“衙门作风”,效率低下,甚至产生寻租行为。 

第三,它行政化的机制很难真正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和服务体系问题。为帮助中小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美国也曾建立了“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旗下设“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主要由政府这只手来运作。虽然起了作用,但效率低下,难尽人意。相反,完全市场化的风险投资体系却日益壮大,依靠职业投资人广泛搜寻发现创新项目,根据不同阶段的需求配置资金人才管理等资源,完善经营机制和商业模式,帮助企业在产业化加速推进的同时迅速“由小到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并退出的风险投资机制,以及与之相关的一整套服务体系,为美国的“千军万马”式的创新潮流提供了高效的支撑体系。美国倘且这样,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中国更是如此。现实中科技企业的融资难、人才缺等种种瓶颈始终不能有效破解,从根子上讲,就是缺乏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市场化的服务体系。只有下决心打破“政府主导”的旧模式,建立起主要依靠市场促进创新和转化的机制,大力构建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同时改进政府支持的方式和路径,使两支手各得其所,相得益彰,才能真正“释放社会创新活力”,形成创新驱动的强劲动力。    

三、几点建议

   (一)改革完善政府的扶持政策机制

将是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释放社会创新活力”作为出发点和基本标准,审视评估现有政策机制与效率,结合政府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进一步研究主要依靠市场手段完善政府创新支持政策机制,提高政策效率的问题。可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突破思维惯性,树立创新理念。必须打破狭窄的知识眼界和守旧的惯性思维,着眼于发现和扶持创新亮点,鼓励突破,宽容失败。必须突破狭窄的门户意识,尊重、鼓励和支持一切有价值的创新活动。必须突破简单“以规模论英雄”、“审批式”的思维惯性,真正以高成长性为标准,善于在企业“小”时发力,在“培育”上狠下功夫。必须真正树立企业本位意识,切实改进作风、优化环境、落实责任、提升效率。

二是优化整合政府资金。目前一方面资金紧缺,另一方面又比较分散,在重大领域和方向上聚焦不够,投向重复明显,企业多头申报、部门重复审查。要下决心清理各项资金,按照发展的需要,围绕重点方向整合成几个板块,实行更加市场化的运作。

三是探索“拨改投”、“基金化”的运作模式。扶持创新主体,专业的广泛的发现功能是首要前提;能有效配置资本、人才、土地资源,帮助创新主体“做强企业”、快速成长是关键。对此,“责权利”明确、市场化运作的“基金”模式应成为基本选择。江苏在2007年就开始探索“拨改投”(投资基金)模式,这一更市场化的机制已得到国家的重视,正在成为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政府对创新者的扶持探索更多地以“天使基金”的方式扶持处于创新初期的项目。我省科技部门已建立了“天使基金”,可尽可能地将政府创新扶持资金装进去,根据技术创新的需求和重点进行模块式专业化运作,同时完善考核和监管机制。政府对转化期、成长期项目的扶持,更多地以引导方式建立各类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可考虑逐步将政府各类科技转化和新兴产业扶持资金整合后主要以创投引导基金的方式运作,完善相关政策,引导鼓励创投基金更多地向转化期成长期的创新主体进行“投资性深耕”,而不是简单地搞“IPO”。一般的产业投资基金也应在强化和提升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加快发展。

三是政府有关扶持政策措施通过“非行政化”方式实施。借鉴中关村“瞪羚计划”的经验,将高成长性作为主要条件和标准;政府明确进入门槛和政策措施,由第三方社会组织来认定企业,经过认定的企业金融部门即可根据需要进贷款并享受有关政策。江苏省在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承担政府政策执行的职能上有了突破和经验。要借鉴这些主要靠市场手段实施政府政策的经验,着力在政策实施机制上有所突破。

(二)加快社会组织发展,强化市场主体自我服务功能 

市场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在于市场组织的充分发育。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个发达的中介组织(协会、商会、联盟),履行着行业或区域企业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功能,又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这是市场经济“小政府”体制不可或缺的条件。在很大程度上讲,企业组织体系的活跃程度如何,是检验市场机制发育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标准。

当前,一方面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迫切需要更完善的社会服务,抱团发展的要求和趋势日益强烈;另一方面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同时,也需要规范有效的社会载体来承担相应的各项服务管理职能,否则,该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能无法转移,既拖宕政府改革,也容易出现服务管理“真空”。大力发展有关社会组织,已成为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省近年来协会、商会、联盟等社会组织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涌现出一批典型,创造了许多经验。但与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要求相比,与沿海发达地区相对照,我们还有明显差距。从政府层面看,一是一些政府部门对经济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地位认识模糊,有的甚至存在“戒备”心理。向社会组织转移有关职能的思想准备、实际措施和推进力度均不充分。二是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存在职能交叉、分头管理的问题。三是政事分开还不彻底,一些协会商会未完全与政府部门脱钩,仍在在行政化倾向。从社会组织本身看,大多数在提升服务企业的作用和效率上还需要强化,承担相应职责的素质还需提升,运作机制还需要完善。

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沿海先进地区的经验,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完善,一是要在系统调研基础上,明确改革思路。二是抓好试点,培育典型。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特别是以联系科技中小企业为特色的协会商会,进行新型社会组织建设试点,加快转移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强化政策扶持,提升素质、加强建设,使其更多地承担政府政策咨询和政策执行的功能。三是完善政策,适时出台鼓励新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文件。在研究部署创新体系和转型升级重点改革任务和相关工作时,将大力促进服务于科技中小企业的社会组织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政策措施,切实予以推进。

(三)加快创新要素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打造全方位一条龙的金融服务体系。北京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过程中,着力打造了“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金融体系。它的特点在于:1)着力于“信用”的运用而不靠资产抵押;2)将贷款、保险、创投、债券、股权交易等各种金融手段融为一体,特别是保证保险贷款和“投保贷”,将保险运用于贷款和投资,打破了过去主要靠担保的局限,形成了更加市场化也更有效率的风险处置机制,加上股权融资交易,构建了完整、互补、高效的金融支持体系;3)为创新主体不同阶段的需求量身定做相应的金融工具,保证了企业在转化成长整个过程中不出现“断档”4)政府主要通过市场手段实施相关引导扶持政策。我省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探索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并取得了成效。但仍有借鉴中关村经验的空间,完全可以在在融合各类金融手段形成以“信用”为基础,“一条龙”地为创新企业成长实行全过程服务的金融生态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是下大力加强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创新企业的发展既有“高成长、高收益”的可能,也存在不确定性的“高风险”。因此,新的投资者的进入,实现知识产权与资本、管理等要素的结合是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资重于融资。如何让创新主体更有效地与“投资者”相互选择,公平“定价”,并实现后期“退出”,必须依靠富有活力的产权(股权)交易市场。

我省是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得最早的地区之一,在先行先试上具有明显优势。以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的目标来衡量,我们还有很大的改革拓展空间。在国家大力推进多层资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形势下,要抓住机遇,着力在一些重大制度和政策上先行先试,在进一步打造各类要素市场功能相互融合的高效平台上加大力度。